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他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吸引更多投资,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市场主体茁壮成长,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法院、市委、市政府、政法委、市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2024年11月12日,中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立一行四人分别走进中阳县聚源选煤有限公司和中阳县荣欣焦化有限公司,开展“三个一”亲商交流活动。此次活动旨在深入了解企业需求,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在活动过程中,王志立全面细致地了解两家企业的基本情况。对企业的经营模式、组织架构、发展历程以及当前面临的市场形势等各个方面展开深入调研,力求精准掌握企业的运营状态。
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中阳法院的专业团队凭借深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进行了详尽且专业的解答。这些法律问题涵盖了合同纠纷等多个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的领域,法院工作人员为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和应对策略,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交流是双向的。企业在接受司法服务的同时,也积极向中阳法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这些建议聚焦于司法服务的精准度、法律宣传的覆盖面以及司法程序的优化等方面,为法院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质量、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提供了有益参考。此次活动为法院与企业之间搭建了更加坚实的沟通桥梁,对于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